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8月11日,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指挥中心接网友举报称:有摩托车在长江快速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菏泽交警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固定其违法证据后,并将其推送至机动中队进行处理,机动中队民警立即传唤驾驶员到队接受处罚。
8月12日,摩托车驾驶员到队接受处罚,并对其在长江快速路实施驾驶摩托车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摩托车违法在快速路行驶的危险性和严重后果。涉事摩托车司机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承诺今后会守法驾驶,安全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警对其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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