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10月11日
菏泽市发改委发布
关于菏泽城区道路第二期
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的公示
关于菏泽城区道路第二期
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的公示
根据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增加菏泽城区道路智慧停车泊位的函》函告: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已完成2491个道路停车泊位,具备第二期运营条件。在建设期内建成的第二期具备运行条件的车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菏泽市公安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菏泽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菏发改成本〔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0日
根据菏发改成本(2021)1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有效缓解我市城区“停车难”问题,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菏泽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自2021年8月16日起开始实施收费,一期试运行实行收费管理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一类区域范围为:华英路、永昌路、振兴路、丹阳路、八一路、康庄东路等路段,具体范围、数量如下:
菏泽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近日
菏泽市定陶区、巨野县城区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详细内容如下:
定陶区
为加强我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菏泽市定陶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区公安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关于菏泽市定陶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
公示期:2021年10月9日至18日;
电话(传真):0530-2213221;
电子邮箱:liumeng@hz.shandong.cn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菏泽市定陶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菏泽市定陶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9日
巨野县
为加强停车服务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我们拟定了《巨野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管理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0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一、信函方式寄:巨野县麒麟大道西段行政中心西区巨野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djyfgj@163.com
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请加盖单位印章,联系人:张西良,电话:0530-8209772。
巨野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管理项目
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停车服务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有效缓解我县城区“停车难、停车乱、交通堵”等问题,保证公共资源合理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方便市民生活和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县区定价权限的通知》(菏发改价格〔2021〕2号)等相关规定,参考菏泽市和其他县区停车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管理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现将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停车类别、路段区域、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和区域详见附件。
二、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及残疾人专用车辆(持有效证件)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收车位使用费。
三、停放时间不超过免费时长的,免收车位使用费。超过免费时长的开始计时收费(免费时长内不纳入计费时间),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时段。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城区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发改、住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擅自增加车位和提高收费标准。
五、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两年,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期满后,根据成本调查情况,重新核定制定收费标准。
附件:
1.巨野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巨野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区域划分
巨野县发展和改革局
巨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巨野县公安局
巨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巨野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1、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
2、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件2
巨野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区域划分
实行分区域差别化收费政策,按照 “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将城区划分为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不同区域、不同车型、不同时段的停车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
1、本期实行道路路段具体范围如下:
2、公共停车场范围如下:
牡丹区87万元
牡丹区待定
单县64万元
牡丹区28.5万元
牡丹区63万元
牡丹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