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小编从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了解到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
发布了4则拟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7个地块
并对征收补偿标准作了详细说明。
1、菏征公告【2020】58号
地块一位置范围:大学路、古园社区建设用地以南,太原东路以西,兴福路以北, 古园社区建设用地、太原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区东城办事处魏海社区、牡丹办事处古园社区。
用途:拆迁安置房用地。
2、菏征公告【2020】59号
地块一位置范围:皇镇社区耕地、皇镇社区林地以南,皇镇社区建设用地以西,皇 镇社区建设用地、皇镇社区农村道路、皇镇社区耕地以北,皇镇社区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区皇镇办事处皇镇社区。
用途: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潘庙李行政村耕地以南,潘庙李行政村农村道路以西,潘庙李行 政村耕地、潘庙李行政村林地以北,潘庙李行政村耕地、规划定胡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区皇镇办事处潘庙李行政村。
用途:拆迁安置房用地。
3、菏征公告【2020】52号
地块一位置范围:丁堂行政村耕地以南,丁堂行政村耕地以西,丁堂行政村耕地以 北,丁堂行政村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区牡丹办事处丁堂行政村。
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梅园社区耕地以南,梅园社区耕地、桂陵社区耕地以西,梅园社 区耕地以北,梅园社区建设用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区牡丹办事处梅园社区、桂陵社区。
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侯店社区耕地以南,侯店社区耕地以西,侯店社区耕地以北,侯 店社区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区南城办事处侯店社区。
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4、菏征公告【2020】47号
地块一位置范围:邓庄社区农村道路以南,邓庄社区耕地以西,邓庄社区耕地以北, 邓庄社区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区牡丹办事处邓庄社区。
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牡丹区87万元
牡丹区待定
单县64万元
牡丹区28.5万元
牡丹区63万元
牡丹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