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见下表):
二、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22日,登录菏泽市自然资源交易网系统(http://221.1.205.171:10005/manage/dnl/index)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按网上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
三、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2日9时至2020年6月20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16时。
四、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2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G140606:2020年6月13日9时至2020年6月22日10时00分;
G120404:2020年6月13日9时至2020年6月22日10时05分;
G182001:2020年6月13日9时至2020年6月22日10时10分;
G060901A(N):2020年6月13日9时至2020年6月22日10时15分;
六、咨询电话:0530-5163299。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2日
根据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为发展国民经济,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拟征收吕陵镇王楼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王楼行政村土地位于山东农鲁西实业有限公司以南,王楼行政村耕地以东,王楼行政村耕地以北,西昌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12.71亩,其中农用地112.71亩(耕地104.3085亩,农村道路3.879亩,沟渠2.9445亩,设施农用地1.578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到位之前如实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公布的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块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5.2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86.09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总额为307.125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93.217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到王楼行政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69.06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吕陵镇、王楼行政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 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周源博
联系电话:0530--6202005。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5月19日
根据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为发展国民经济,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拟征收马岭岗镇司庄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司庄行政村土地位于桑树侯行政村耕地以南,桑树侯行政村耕地以东,桑树侯行政村耕地、司庄行政村耕地以北,桑树侯行政村耕地、司庄行政村耕地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051亩,其中农用地3.051亩(耕地3.051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到位之前如实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公布的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块位于第2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5.9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8.0009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1.34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9.3409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到司庄行政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576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马岭岗镇、司庄行政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 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周源博
联系电话:0530--6202005。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5月19日
根据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为发展国民经济,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拟征收马岭岗镇桑树侯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桑树侯行政村土地位于桑树侯行政村耕地以南,桑树侯行政村耕地以东,桑树侯行政村耕地、司庄行政村耕地以北,桑树侯行政村耕地、司庄行政村耕地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为79.0245亩,其中农用地79.0245亩(耕地79.0245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到位之前如实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公布的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块位于第2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5.9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66.2446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总额为81.42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47.6646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到桑树侯行政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18.5368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马岭岗镇、桑树侯行政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 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周源博联系电话:0530--6202005。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5月19日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官网
发布了3则
国有土地出让成交公示
详细内容如下: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0年05月11日 至 2020年05月20日 挂牌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20年05月22日 至 2020年05月26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定陶区学东路A段139号
邮政编码:274100
联系电话:0530-256801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子邮件: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0年05月11日 至 2020年05月20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20年05月21日 至 2020年05月28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定陶区学东路A段139号
邮政编码:274100
联系电话:0530-2568016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子邮件:
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05月21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0年05月11日 至 2020年05月20日 挂牌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20年05月21日 至 2020年05月28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定陶区学东路A段139号
邮政编码:274100
联系电话:0530-2568016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子邮件:
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05月21日
牡丹区87万元
牡丹区待定
单县64万元
牡丹区28.5万元
牡丹区63万元
牡丹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