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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自规告字〔2020〕3号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九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2018-95(A)
土地位置:牡丹区菏泽市东翼置业有限公司以东、2018-95(B)号地块以北、太原路以西,古园小区以南
土地面积(㎡):12441.9
土地用途:居住、商服用地
容积率:地上≤3.5 地下≤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5%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6585
起始价(万元/亩):441
加价幅度(万元/亩):1
编号:2018-95(B)
土地位置:牡丹区菏泽市东翼置业有限公司以东、兴福路以北、太原路以西,2018-95(A)号地块以南
土地面积(㎡):9047.3
土地用途:居住、商服用地
容积率:地上≤3.5 地下≤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5%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4788
起始价(万元/亩):441
加价幅度(万元/亩):1
编号:2018-96(A)
土地位置:牡丹区兴民南路以东、2018-96(D)地块以北、2018-96(B)地块以西,兴福路以南
土地面积(㎡):20503.72
土地用途:居住、商服用地
容积率:地上≤3.5 地下≤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5%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10850
起始价(万元/亩):441
加价幅度(万元/亩):1
编号:2018-96(B)
土地位置:牡丹区2018-96(A)地块以东、2018-96(E)地块以北、2018-96(C)地块以西,兴福路以南
土地面积(㎡):17955.25
土地用途:居住、商服用地
容积率:地上≤3.5 地下≤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5%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9502
起始价(万元/亩):441
加价幅度(万元/亩):1
编号:2018-96(C)
土地位置:牡丹区2018-96(B)地块以东、2018-96(E)地块以北、太原路以西,兴福路以南
土地面积(㎡):18092.27
土地用途:居住、商服用地
容积率:地上≤3.5 地下≤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5%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9575
起始价(万元/亩):441
加价幅度(万元/亩):1
编号:2018-96(D)
土地位置:牡丹区兴民南路以东、规划道路以北、2018-96(E)地块以西,2018-96(A)号地块以南
土地面积(㎡):19175.94
土地用途:居住、商服用地
容积率:地上≤3.5 地下≤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5%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10148
起始价(万元/亩):441
加价幅度(万元/亩):1
编号:2018-96(E)
土地位置:牡丹区2018-96(D)地块以东、规划道路以北、太原路以西,2018-96(B)、(C)号地块以南
土地面积(㎡):19824.18
土地用途:居住、商服用地
容积率:地上≤3.5 地下≤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5%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10491
起始价(万元/亩):441
加价幅度(万元/亩):1
编号:2020-7
土地位置:开发区郭楼东路以东约80米,张花园社区建设用地以北、长城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
土地面积(㎡):6949.83
土地用途:批发市场用地(农贸市场用地)
容积率:地上≤2.0 地下≤2.0
建筑密度:≤60%
绿地率:≥10%
出让年限:4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584
起始价(万元/亩):70
加价幅度(万元/亩):1
编号:2020-8
土地位置:高新区重庆路以西、延河路以南、规划社区中心用地以东、规划绿地以北
土地面积(㎡):17399.05
土地用途:批发市场用地(农贸市场用地)
容积率:地上≤2.0 地下≤2.0
建筑密度:≤60%
绿地率:≥10%
出让年限:4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1462
起始价(万元/亩):70
加价幅度(万元/亩):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相关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4月22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4月21日16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2日16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9时至2020年4月24日15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16时;挂牌出让地点:菏泽市中华东路1188号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除提交竞买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中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者,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在挂牌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本宗地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本次出让的2018-95(A)、2018-95(B)、2018-96(A)、2018-96(B)、2018-96(C)、2018-96(D)、2018-96(E)七宗地为棚改项目用地,作为一个标的物出让,其竞买保证金交牡丹区财政。
(三)保证金交存账户: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1、莱商银行菏泽分行营业部,账号:803026201421000931;2、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营业部,账号:240319691547),请在汇款附言中写明所参与竞买的宗地编号。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或其他未尽事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为准。
八、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1188号
联系人:秦廷义 王 瑾 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7386661 7386667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1日
东明县人民政府网、山东省征地信息
1则挂牌出让成交公示公告、
2则拟征收土地公告
详细内容如下: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0年02月17日 至 2020年03月17日 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20年03月21日 至 2020年03月25日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中心
邮政编码:274500
联系电话:7290316 13583012929 15865880001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邮件:
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3月21日
郓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郓征公告〔2020〕2号
为提供我县城镇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郓州街道南城社区,胜利社区地段。东邻东门街;西邻胜利街;南邻富裕路;北邻金河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郓州街道南城社区,胜利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位于郓城县第1级区片,区片价为每亩补偿5.6万元。涉及地上附着物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
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郓城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服务中心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3月24日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郓城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服务中心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闫国华 联系电话:0530-6995363
郓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郓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郓征公告〔2020〕4号
为提供我县城镇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郓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唐塔街道金润社区地段。东邻国有土地;西邻金润社区土地;南邻金润社区土地;北邻清泽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唐塔街道金润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唐塔街道金润社区地段。东邻宋金河;西邻西溪路;南邻三义村土地;北邻清泽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唐塔街道金润社区。
用途:公园与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郓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位于郓城县第1级区片,区片价为每亩补偿5.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包干方式补偿,涉及包干方式补偿以外的地上附着物种类和数量经与产权人共同确认,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
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郓城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服务中心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3月24日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郓城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服务中心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闫国华 联系电话:0530-6995363
郓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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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电话:0530-5361199
牡丹区87万元
牡丹区待定
单县64万元
牡丹区28.5万元
牡丹区63万元
牡丹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