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菏泽纳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将获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
分三年向菏泽下发
今年的试点进一步扩大,在原“2+26”城市基础上,将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纳入评审范围,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工作机制创新较为突出的城市。
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
中央分三年向菏泽下发
15亿财政补助
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相信今冬“菏泽蓝”一定再次刷屏!
牡丹区87万元
牡丹区待定
单县64万元
牡丹区28.5万元
牡丹区63万元
牡丹区45万元